2023-07-13 09:14:48 保山华图考试网 http://baoshan.huatu.com/ 文章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公安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保人社联〔2016〕24号)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保人社发〔2022〕85号)等规定,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3下半年事业单位备考交流群
二、公开招聘计划和岗位
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技师学院)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面向社会提供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学历层次的职业教育和全日制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教育;面向社会提供成人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公益服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技术人才。
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技师学院)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11个岗位共11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的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7月。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截止2023年7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满服务期的;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市外人员)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应符合我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对不符合我市服务期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市级及县级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
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地点和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5日内,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公布。同时,及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面向社会公布。
本次笔试分为四个类别,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每个类别分别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自行携带还是由考试机构统一配备详见准考证。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等)带入考场。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总分加5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报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按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生个人信息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由市级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表》(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在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资格复审时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依次递补一次(按1:2的比例缺额几人则递补几人)。
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如职业资格证书等)应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报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则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按1:2的比例缺额几人则递补几人,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提前向市级教体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2.面试方式:面试的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讲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实施:面试由市级教体部门统一牵头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四)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综合成绩与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胜出。若笔试各科目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由市级教体部门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市级教体部门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同级人社部门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经同级人社部门批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分别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级人社部门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笔试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报名统一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baoshan.gov.cn/zfxxgkpt/bm_gkzd_lb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5466)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3年7月17日09:00至7月19日18:00;
2.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7月17日09:00至7月20日12: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7月17日09:00至7月20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7月25日09:00至7月27日10:30。
5.笔试时间:
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
09:00-10:00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具体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笔试将在2023年7月20日12:00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应随时关注审核情况,对于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如出现超过24小时没有审核的情况,考生应及时与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市级人社部门咨询。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应于2023年7月20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27日10:30前登录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3年7月23日前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的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笔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笔试资格者,取消本次笔试资格。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规定进行回避。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以及授权保山新闻网、保山发布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提供了常见问题解答,即《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常见问题解答》(附件2),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特别是对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要仔细阅读,对于专业方面不清楚的问题,请应聘人员及时与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市级人社部门咨询联系。
(三)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附件3)执行。此次招聘考试参照的《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若与教育部官网公布的专业目录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官网公布的为准。另外,招聘单位在设置专业要求时,除参照上述目录外,还会参考各高校官网及职业教育、技工院校官网公布的专业目录。
(四)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五)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向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工作科申请查疑。
(六)本公告所附相关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位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八)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违纪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技师学院)、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进行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技师学院)
0875-3038870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0875-2122926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5-2162447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工作科
0875-2226099
监督电话: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 0875-12388
附件:
1.《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常见问题解答
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技师学院)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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